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关于执行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

发布者:成静2发布时间:2020-05-04浏览次数:920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对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工作总结;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党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党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党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党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党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校党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党支部自身优势,体现党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做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并存档。

                 

中共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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