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凝炼教学成果,提高学校教学成果申报质量,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本次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培育,各学院(部门)应围绕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以“大思政”教育、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教学综合改革以及其他教学改革为主题开展申报。
本次立项分为高等教育(本科)类、职业教育类、基础教育类三类共30项左右,其中重点培育项目10项左右,一般培育项目20项左右,职业教育类、基础教育类培育立项总数不超过4项;培育时间为1年。
各学院(部门)每类可申报1项,要求从新时代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出发,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解决本科教育的综合性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创新,改革实践有一定效果。鼓励校内学院(部门)合作申报、联合兄弟高校合作申报。拟申报的培育项目原则上已经过不少于一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新的理论或实践的重大创新不可申报。
二、培育原则
(一)坚持政策导向。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二)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围绕解决本科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尤其注重一线实践经验的提炼,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部门)群策群力,在凝练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填报《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书》,于6月28日前将《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计划书》(1 份)、盖章汇总表(1份)交6-12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jyk@ntu.edu.cn,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012071。
教务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