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管理,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按《南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选聘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进行。本次选聘工作在已招生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中开展,面向我校已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申请人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南通大学选聘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简况表》(附件2)、《南通大学选聘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复印件和代表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相关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导师选聘管理办法》,结合专业领域特点,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联系电话:85012092。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