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发布者:拜文萍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156

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体现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发挥其引导激励作用,根据《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测评细则。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指标体系、分数及权重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德育分×15%+智育分×75%+体育分×10%

测评项目

德育

智育

体育

测评内容

政治

表现

道德

修养

学习

态度

卫生

习惯

遵纪

守法

学习

成绩

体育

成绩

满分

20

20

20

20

20

100

100

二、评分标准

(一)德育测评

德育成绩(满分100分)=德育考评分+加减分

1. 德育考评细则

 

 

 

 

 

内  

满分

政治

表现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时了解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崇高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能明辨是非,弘扬正气。

20

道德

修养

注重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尊自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按规定交纳学费。诚实守信,知行统一,举止文明,勤俭节约。

20

学习

态度

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勤制度,认真上课、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加科技、学术等活动。

20

卫生

习惯

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卫生、个人内务整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

20

遵纪

守法

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服从管理,勇于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

20

2.加分项目

1各级荣誉称号加分

荣誉类别

国家级表彰

省级表彰

市级表彰

校级表彰

院级表彰

加分值

4

3

2

1.5

1

注: 集体获奖表彰,每个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② 需有证书或发文;

 同类项目按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2校级各类非学习、体育类竞赛(唱歌、演讲、征文、书画、摄影职规赛等)加分

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参与奖

加分值

1.5

1

0.5

0.3

注: 集体获奖表彰,每个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② 需有证书或发文;

 院级活动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同类项目按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各类活动加分

① 代表学院参加军训汇演、运动会等大型赛事方阵队按照0.5分/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②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按照0.1分/次加分;

③ 参加学校、学院官微推送工作按照0.05分/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SYB培训合格1分。

4各级学生干部加分

职位

奖励分值

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2

团委、学生会各部正副部长;心协、红会、创协等协会正副主席(会长)

1.5

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协会各部正副部长;各班其他班委、寝室

1

团委、学生会或各协会骨干志愿者

0.6

注:① 各类学生干部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才给予加分;

② 原则上担任职务须满一学年,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者,按奖励分50%计;

③ 各学生组织负责人由辅导员老师考核,副部长以上级由各学生组织负责人和辅导员老师考核;班长、团支部书记由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负责考核。

5)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项目

奖励分值

国家级优秀调研报告

3

省级优秀调研报告

2

校级调研报告一等奖

1

校级调研报告二等奖

0.8

校级调研报告三等奖

0.5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专项寒暑假社会实践立项团队(包括寒假的“回母校看一看”,暑假的顶岗实习、挂职锻炼等)

2

本年度参与无偿献血

1

本年度参与志愿服务

0.5/次

注: 集体调研报告获奖表彰立项团队,每个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社会实践经实践单位、学校(学院)考核合格

 参与无偿献血或志愿服务需有最后颁发的证明证书。

3.分项目

1)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减10

分、7分、5分、3分、1

2)违反学校及学院有关纪律规定,但未构成纪律处分者,

1分。

3)在公众场合或互联网上做出有损学校、院系、班级及他人

声誉的言行造成较大影响,经查实,每次减5分。

(4)宿舍各类违纪现象,被宿舍管理员通报或上报学院的,

1分。

(5)经常发生旷考、迟到、早退,任课教师通报班主任的,减

2分/科。

(6)大一年级晚自习无故缺勤的,减0.3分/次,累计达5次及

以上的扣5分,10次及以上的扣20分,晚自习考勤情况以院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考勤为准。

(7)未按时交纳学费(特殊原因除外)5

(8)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每次减1分。

(9)每周一次青年大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每1次扣1分。

(二)智育测评

智育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分+加减分

1.考试分为一学年中按教学计划规定所学的必修课(不含体育课)及专业选修课的考试所得分数与相应学分的标准值,其公式为:

 

考试分=

 

(“A”代表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考试成绩,“m”代表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k”为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分总和;考核成绩若为等级,则以下列方式计算:优折算为90分,良折算为80分,中折算为70分,合格折算为60分,不合格以0分计。)

2.加分项目

(1)英语等级考试

首次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425分及以上)加1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

首次通过全国/江苏省计算机二级或计算机三级1分,同时通

过全国、江苏省计算机二级或三级的仅加1分。

(3)学科竞赛

竞赛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Ⅰ类甲层次

10

9

8

Ⅰ类层次

7

6

5

Ⅰ类层次

5

4

3

Ⅱ类甲层次

3

2.5

2

Ⅱ类层次

2.5

2

1.5

Ⅱ类层次

2

1.5

1

Ⅲ类甲层次

1.5

1

0.5

Ⅲ类层次

1

0.5

0.2

Ⅲ类层次

0.2

0.15

0.1

注: 所有学习竞赛须由学院、学校组织报名参赛,个人(团体)直接报名参加的校外各类竞赛一律不予认定。竞赛类别具体以《南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办法》为准

 同类项目按高一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集体项目的队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4)创新训练项目

项目类别

立项

结题

国家级

1

1

省级

0.5

0.5

校级

0.2

0.2

注:按第一排名(或主持人)50%、第二排名(或第二参与人)25%、第三排名(或第三参与人)12.25%递减加分。

5)学术论文

论文类别

奖励分值

中科院一区论文或SCI期刊论文(IF﹥10)

10

中科院二区论文或SCI期刊论文(5≤IF﹤10)

8

中科院三区论文或SCI期刊论文(3≤IF﹤5)

4

EI期刊收录论文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EEEE(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系列期刊

2

EI会议收录论文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SCD(核心库)收录论文

1

省级期刊

0.5

注: 发表与学科相关的论文且第一单位为南通大学

 以除导师以外学生排名顺序为准,以上为学生第一作者得分,第二作者乘以系0.3,第三作者乘以系数0.1

6)专利

专利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外观设计

奖励分值

3

1.5

1

0.5

注: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单位为南通大学

 软件著作权其申报联系人为学生

 专利按照授权、实审、公开分别乘以相应系数(1、0.5、0.25);

④ 除软件著作权其申报联系人需为学生外,另三项排名需为前三名且按照排名系数计分(0.5、0.25、0.125)。

7)创业

创立公司(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限法人代表、限营业执照颁发后两年内(变更法人若在执照颁发两年内仍加分,超过两年不加分)加2分。

8)游学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游学活动,每人/次加0.1

(三)体育测评

体育成绩(满分100分)=测评分+加减分

 1.体育成绩的计算

1)开设体育课年级的学生,测评分计算公式如下:

测评分={(上学期体育课成绩+下学期体育课成绩)÷2}×5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0%

 2)未开设体育课年级的学生,测评分计算公式如下:

测评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3)本学年申请保健体育课的学生测评分计算公式如下:

测评分=(上学期体育课成绩+下学期体育课成绩)÷2

2.加分项目

                  

     名次     

加分标准

级别

破纪录

(另加)

国家级

5

5

4

3.5

3

2.5

2

1.5

1

省级

4

4

3.5

3

2.5

2

1.5

1

0.5

校(市)级

3

3

2.5

2

1.5

1

0.8

0.5

0.2

院级

/

0.8

0.5

0.2

/

/

/

/

/

注:① 集体项目的队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② 需有证书或发文;

③ 在校期间获一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加4分,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加3分(仅限在获得年度加一次分,下同)

④ 在校期间获二级裁判员证书加2分,获得三级裁判员证书加1分。

三、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

1.本细则是在《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基础上作出进一补充,本细则中不作交待之处,仍按照《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2.对于《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及《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中的各指标的加减分,采取每学年申报制。

3.每学年开学初第一周各班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小组由5-8人组成,其中学生干部不得超过小组成员总数的50%,由班主任担任测评小组组长。

4.学生本人申报加分必须上报其加分依据的复印件,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初审后,交辅导员复核,若学生本人不在规定的时间里申报加分,视作自动放弃,逾期一律不办理补报。

5.本年度申报的加分项必须为测评年度所获得的奖项,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6.学院成立相应的检查小组对测评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虚报伪造加分项的取消本年度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得资格。对于测评小组成员协助虚报、伪造或其他违反综合测评公平、公正的行为,处以德育分减5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本年度奖学金、荣誉称号获得资格。

7.本细则自202391日起执行由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