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实验实践环境,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根据需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试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二、实验室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和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制,与实验室有关的所有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统一安排。
三、实验室应有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纳入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四、实验室应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章制度,相关制度按规定上墙或明确显示,并有专人负责和检查执行情况。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其中学院实验中心教职工为实验室专职人员。各类人员应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验室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实验室管理及教学等工作原则上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因特殊需要,需安排在晚上或周末的,可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实验室专职人员合理安排调休。(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职责见附件一)
六、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内容由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提出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要求,各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落实工作。实验中心扎口负责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的信息填报工作。
2.实验前,实验室专职人员必须准备好各种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准备好满足实验要求的物品以及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实验用工具及相关资料等。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做好操作性备课工作。每门实验课的第一次课,实验指导教师要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及本实验课程的有关规定,缺做实验的学生必须补做实验,否则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实验指导教师加强实验教学的全程管理,自始至终严格要求学生,着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结束时,要对学生的实验结果进行认真审核,要求学生清点、整理好所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其他用品;要认真及时批改实验报告;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成绩不及格学生重新补做实验。
七、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资源效益及实验室的使用率,实验室实行开放制度。在不影响教学、科研的情况下,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全面开放。学生使用开放实验室,需由课题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申请。实验室开放实行预约制,开放实验应有明确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实施方案。预约人员填写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附件二),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到实验室预约,并按照实验室管理规定开展实验工作。开放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实验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室准备和安全防范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实验人员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生参与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在场,指导教师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八、实验室内务管理
1. 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责任信息牌,做到责任到人。
2. 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保持室内环境整齐清洁。
3. 实验室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 实验室严禁吸烟、烹饪、进食,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开展娱乐活动等非实验性活动。
5. 实验室应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6.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九、实验室安全管理
1. 实验室执行安全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服从实验室负责人安排,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2. 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负责制,建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四级管理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实验室安全信息统计与报送由实验中心扎口负责,各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室负责人负责所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等细则的制定,危险化学品的申报与使用管理和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实验室安全自查评估等。
3. 学院参考“12分驾照制度”给予每一间实验室全年(XXXX年1月1日-12月31日)12分。根据所违反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附件三),给予扣分。如果在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扣分<12分,则在次年1月1日,恢复12分;如果在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扣分>=12分,则在扣分满12分之日起,该实验室关停整改,通过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对该实验室的安全评估后,方可重新启用。
4. 学院安全工作小组每月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检查,被检查实验室必须积极配合。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台账。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学院将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于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予以关停。实验室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实验中心、学院及时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积极进行防范和协调解决,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5.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实验室须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和学院。实验室应积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因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十、仪器设备与物资管理
1. 仪器设备管理。学院仪器设备管理由实验中心扎口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室设备由分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仪器设备应建立总账和分室账,管理员每年与各分室核查账物。固定资产要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新进设备应及时建卡入账,报废设备及时处理销核。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中心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个人使用。本院教师个人因教学需要确需使用,需写出借条,经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借用人要对所借物品妥善保管,用后按时归还。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或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及开放共享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实验中心应指定专人对学院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进行管理,并通过“南通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物品的入账手续。学校集中招标采购的物品,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入账手续。
3. 危险物品采购和使用本着“谁采购、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采购或领用危险物品,须由实验中心主任和分管院领导审批,限量采购和发放。危险物品的使用、领用、报废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学院安全工作小组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废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须按环保要求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对违反危险物品采购或使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禁止危险物品的采购和使用,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实验室的修缮改造,包括实验室内部门窗修缮、室内土建和水电改造工程等,由实验中心扎口管理,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包括修缮改造项目调研,修缮方案的制订、论证,施工协调、监督,验收和结算等工作。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2.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
3.实验室运行管理扣分清单
附件1: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验中心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2.管理和协调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况,充分发挥实验室综合效益。
3.组织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为教师、学生创造条件,以确保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4.负责实验中心队伍建设,会同学院做好实验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业绩考核和奖惩、晋级及职务评审工作。
5.负责制定实验中心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检查计划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6.负责实验中心的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重大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严格领用制度。
7.负责实验中心有关信息资料的统计建档,规范实验室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统计、收集、整理工作。
8.在主管院长的带领和指导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与理论教学密切配合,努力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9.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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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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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实验室 (房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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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使用仪器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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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使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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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人员签字 | 注:学生参与实验需指导教师首先签署审查意见。 | ||
实验室管理 人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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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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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预约开放实验室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 2. 表格必须填写完整,详细填写实验器材、使用时间,需本人签字。一经发现代签,一律不得使用相关实验室及仪器设备。 3. 进入实验室前需熟悉了解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与登记规定。 4. 使用时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维护仪器的正常运行,不造成人为的损坏,保持实验室的安全与清洁。如违反规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实验室安全事故等,相关人员将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 实验结束后需经实验室负责人确认所使用仪器设备完好,做好相关登记后方能离开。如使用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需填写《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 6. 实验室钥匙原则上由实验室负责人保管,不得随意交由学生保管。确需由学生代为保管和使用的,需由指导教师至实验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实验室借用期间的管理责任由借用人负责。实验室借用完毕须及时办理归还和交接手续。 |
附件3 :实验室运行管理扣分清单
序号 | 项目 | 扣分 | 备注 |
1 | 因防护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害。 | 6-12分 | 视情节 |
2 | 发生爆炸、着火等事故,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恶劣影响。 | 6-12分 | 视情节 |
3 | 实验室关门后,未及时关好水电气等,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 | 3-6分 | 视情节 |
4 | 实验过程中,长时间没有人在实验室;无人看守过夜实验。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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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废液未能分类放置。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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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向下水道中倾倒废液。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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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瓶车充电。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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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遮挡监控摄像。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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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制药品没有账目。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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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制药品账目不清楚。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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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管制药品未单独存放、未上锁。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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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药品管理未列账目。 | 1分 |
|
13 | 药品未列使用流水账。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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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实验室药品没有标签,所制备的样品没有标签。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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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未记录。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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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钢瓶存在安全隐患。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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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实验室较长时间无人看管情况下,烘箱未关。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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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存在乱拉乱扯电线,拖线板乱放、功率不足等用电安全隐患。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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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食物带进实验室。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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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实验操作规程未上墙。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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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实验室缺少必备的安全标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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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实验室堆放杂物,不够整洁干净。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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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表可根据学院实验室具体安全隐患情况增列条目。